蒋颖律师 上海市光大(泰州)律师事务所

劳动与用工 · 2026-09-17 · 约3分钟读完

公司搞线上面试,要求求职者先“刷脸”核验身份,这样收集人脸信息违法吗?

招聘用工合规问答:公司搞线上面试,要求求职者先“刷脸”核验身份,这样收集人脸信息违法吗

不一定违法,但不是想收就能收的。人脸信息不是普通信息,不能按收简历的思路去收。

个人信息保护法把人脸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,与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同级。处理这类信息须同时满足:特定目的、充分必要、严格保护、告知必要性与影响,并取得“单独同意”——混在《应聘登记表》里顺手打勾不算数。最高法的人脸识别司法解释也明确:人脸并非服务所必需时,“不刷脸就不给服务”的做法,法院不支持。

回到线上面试。为确认“来面试的是本人”而做一次人脸比对,一般能说有必要性,但有三条红线不能碰。

  1. 不得把刷脸设为参加面试的唯一门槛。最高法的指导案例已经明确,把非必要信息设为使用服务的前置条件、不给拒绝选项的,“同意”就是无效同意,面试场景同理。
  2. 求职者提出异议后,必须提供人工核验等替代方式。天津有一起案件,物业启用人脸门禁本有合理性,但业主异议后仍拒绝提供替代验证方式,被判删除人脸信息并赔偿六千二百元律师费。
  3. 面试结束应及时删除人脸信息,落聘者信息不得超期留存。苏州有一起案件,售楼处人脸信息公示用途与实际不符、超期存储,被认定构成侵权,面试场景同理。

操作建议四条:

  1. 能不用就不用,核验身份有证件核对、人工视频核验、验证码等替代方式;
  2. 非用不可的,单独告知收集目的、用途和存储期限,取得单独同意,并保留人工核验通道;
  3. 用完即删,落聘者信息定期清理,留作“人才库”须重新取得同意;
  4. 使用第三方AI面试工具的,签好数据处理协议,明确删除义务和泄露责任,供应商出事,求职者先找用人单位。
声明: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与律师业务介绍,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。如需个案咨询,请联系本所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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